重癥醫學科是衛生部在《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中新增加的診療科目。重癥醫學科的主要業務范圍為急危重癥患者的搶救和延續性生命支持、發生多器官功能障礙患者的治療和器官功能支持、防治多臟器功能障礙綜合癥。
重癥醫學科
2009年1月19日,衛生部關于在《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中增加“重癥醫學科”診療科目的通知中,對開展“重癥醫學科”診療科目診療服務的醫院、醫師等問題,都作出規定。例如:“開展‘重癥醫學科’診療科目診療服務的醫院應當有具備內科、外科、麻醉科等專業知識之一和臨床重癥醫學診療工作經歷及技能的執業醫師?!辈⒄f明,只限于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展“重癥醫學科”診療科目診療服務。具有符合規定的醫院可以申請增加“重癥醫學科”診療科目?!拔唇浥鷾省匕Y醫學科’診療科目登記的醫療機構,不得設置重癥醫學科;相關科室可以設置監護室、搶救室等開展對本科重癥患者的救治。
【收治對象】
病情危重隨時需要搶救的患者、復雜大手術后的患者、大面積燒傷后的患者、需要持續使用呼吸機或CRRT治療的患者、其他有生命危險隨時需要監測生命體征的患者